不怕生错命 就怕取错名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吉祥风水

【福祸之道】 受福不骄,受祸不苦

来源:长安起名网   编辑:长安起名  人气:  时间:2016-09-09 17:03:18 【字体:

       金朋易经研究院每天接待的缘主有很多是遇到困惑、困难,来寻求命理学专家谢享霖老师做命理分析、运势预测和调整化解的,今天谢老师要告诉大家:受福不骄,受祸不苦,这才是道家趋吉避凶、福祸之道。

  老子《道德经》中曰:“祸兮,福之所倚;福兮,祸之所伏。孰知其极:其无正也。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。人之迷,其日固久。”

 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:灾祸之中隐含着幸福,幸福之中潜藏着灾祸。这句话是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绝妙说明,特别凸显了矛盾双方的统一和转化。祸福是纠缠在一起的浑然统一体,或祸是矛盾主要方面,决定了事物处于显然的灾难之中,福则为次要的从属的,处于潜态;祸福双方是处于不停的斗争中,当福战胜祸,转为矛盾主要方面时,决定了事物进入幸福状态,祸则转入潜在状态。

  事物的发展都是向对立面转化的,好事必定转成坏事,坏事也可以转成好事。《韩非子·解老》说得好:“人有祸,则心畏恐;心畏恐,则行端直;行端直,则思虑熟;思虑熟,则得事理。行端直,则无祸害;无祸害,则尽天年。得事理,则必成功。尽天年,则全而寿。必成功,则富与贵。全寿富贵之谓福,而福本于有祸,故曰:‘祸兮福之所倚。’以其成功也。人有福,则富贵至;富贵至,则衣食美;衣食美,则骄心生;骄心生,则行邪僻而动弃理。行邪僻,则身死夭;动弃理,则无成功。夫内有死夭之难,而外无成功之名者,大祸也,而祸本生于有福,故曰:‘福兮祸之所伏。’”

  “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?塞翁得马,焉知非祸!”告诫人们要居安思危,饱不忘饥,存不忘亡,福不忘祸,在胜利面前戒骄戒躁,继续保持并发扬谦虚谨慎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。也鼓励人们失意落泊时要看到光明的前景而振作勇气,坚定信心,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。

  天欲祸人,必先以微福骄之,要看他会受。天欲福人,必先以微祸儆之,要看他会救。天要降祸给一个人,必定先降下一些福分使他起骄慢之心,目的要看他是否懂得承受的道理。天要降福给一个人,必定先降下一些祸事来使他引起警觉,主要是看他有无自救的本领。老子说:“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。”又说:“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举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;是谓微明。”

  天道尚且如此,何况人事!得微福而骄慢,骄慢便是祸根,福本不厚,又以骄慢削之,可见不堪受福,惟有降祸了。骄慢非但天不降福,人也不助其福,因为人人皆厌恶骄慢之人。天宠既失,人和又无,微福必无法维持长久。福尽祸来,不堪受福,又何堪受祸?若得微福而不骄,即使是祸来,心也不惊。受福不骄,受祸不苦,是深明福祸之道,只有不为外物动心的人才能做到。

  欲降福而先降祸,是天之善意。不明祸何能降福?一旦福去祸来,又岂能消受得了?先以微祸儆之,若能救助,即使是他日祸来,也能如此救助。达人处祸不忧,居福不骄,知福祸在于一己所为,天意虽然不测,总之在能自救,心则常保泰然。

  更多起名预测合婚、培训,请关注微信公众号:道教秘法堂,或拨打金朋易经研究院全国免费电话:400-029-9196,客服QQ:459273215,微信号:13389247450 谢享霖老师 。

联系我们:
咨询电话:029-82409196
值班老师:133 8924 7450
传真:029-82409196
在线QQ::
起名申请点击进入